{{ $t('FEZ002') }}總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31日院授主普農字第1090400901號函 頒之「一百零九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實施計畫」及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2月15日主普農字第1090401583號函送之 「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訊息傳播作業方法」辦理。
二、旨揭普查(實施期間為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係對本市 經營農林漁牧業生產與休閒活動之業者,蒐集其109年經營 資源分布、生產結構、勞動力特性、資本設備與經營狀況 等重要資訊,作為政府制定農林漁牧業相關產業發展政策 之參據。
三、為廣泛宣傳前開普查活動,俾獲各界支持與協助,請各校於即日起至本年6月30日配合協助進行電子看板及跑馬燈文字宣導,文字宣導內容為「請支持新北市農林漁牧業普查,普查期間為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並請利用機關網站、社群媒體以及其他適當之電子、網路媒體廣為宣傳本普查訊息。
四、本局將另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資訊網公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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