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0年10月29日屏大師培字第1104100421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0年11月22日至110年11月28日止。 三、招生語別:原住民族語(B班)。 四、招生對象:(報名者必需具備以下三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 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 士以上學位證書。 (二)取得下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一: 1、具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2、具原住民委員會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 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現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 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2 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或 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4學期且現職之 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2、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 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或代理教師。 五、聯絡資訊: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組莊小 姐,電話:(08)7663800分機22101。國立屏東大學宣傳網頁:https://cte.nptu.edu.tw/p /406-1023-136969,r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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