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輔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7日新北教安字第1111032583號函文辦理。
二、案內函轉內政部警政署「為避免學生遭受詐欺犯罪危害之預防及輔導作為專案說明資料。
三、請同學詳細閱讀,預防詐騙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6-08
{{ $t('FEZ004') }}2022-06-08|
{{ $t('FEZ005')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