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衛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2月17日新北衛疾字第1132499462號函辦理。
二、為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自114年1月1日起,將計 畫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三、有關已取得居留許可等待居留證之外籍學生,於113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擴大接種期間,得以暫發之紙本居留證或申請居留證之受理收據做為居留證明,接種113年度公費流 感疫苗;惟未具健保資格者,接種處置費應由個案自付或由接種單位吸收。
{{ $t('FEZ003')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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