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生涯輔導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善用「學生生涯輔導網」資源,探索並認識現在與未來的教育機會和職業領域, 以建構其生涯目標。
二、推動多元生涯理念,以不同型態影像與敘事的力量,啟發學生探究生涯議題,建構多樣性、 變化性與非線性的生涯觀點,以利學生在變動的環境中持續探索自我,打造專屬自己的生涯歷程。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學校: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肆、實施方式
一、辦理【生涯影展】
(一) 活動對象:對生涯議題有興趣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矯正學校教職員及學生。 (二) 活動辦理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
(三) 影片觀看期限:於115年11月15日前至網站觀看完畢,每部影片不限每人觀看次數。 (四) 影片連結:請於學生生涯輔導網【115年 度生涯影展專區】填寫表單領取通行碼,點選連結並登錄通行碼後觀看。
(五) 生涯影展片單:嚴選5部具啟發性之生涯影片。
(六) 本次影展影片僅供經本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觀影資格,並核發觀影通行碼之教職員及學 生,於個人非公開空間觀賞使用。觀影通行碼不得轉借、轉讓、分享或提供予未申請 者及不符觀影資格者使用,影片亦不得於公共場所或其他公開、開放場域播映。參與 人員應確實遵守影片授權範圍及相關規定,妥善保管觀影通行碼。如經檢舉或查證有 違反影片授權規範或相關法令規定之屬實者,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辦理【寫心得抽好禮活動】
(一) 活動對象:具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矯正學校教職員及學生身分並觀片完畢者。 (二)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23時59分截止。
(三) 參加辦法:為鼓勵師生參與本活動,依以下步驟完成後,即可參加電腦隨機抽獎活 動:
1. 請至「學生生涯輔導網」【115年度 生涯影展專區】之「觀看影片」頁面,填寫表單領取通行碼(請填寫學校提供之電子信箱或教育雲端帳號 Email,必須以.edu.tw 或 moj.gov.tw 為結尾),經確認 填寫者資料後,將以電子郵件寄送通行碼。收到通行碼後,請至同頁面點選影片 觀看連結,並輸入通行碼後可觀看影片。
2. 影片觀看完畢後,請至「學生生涯輔導網」【115年度生涯影展專區】之「寫心得抽好禮活動」頁面,於表單分享至少200字之觀影心得,並上傳「附件二 115年度生涯影展「寫心得抽好禮活 動」未使用 AI 生成(或協作)切結書」親筆簽名之彩色 PDF 或 JPG 電子檔(檔 案可至【115年度生涯影展專區】之「實施計畫」頁面下載。)
3. 本活動共提供5部影片,每部影片限填寫1份心得,觀看影片部數愈多,則抽獎機會愈多(例如:觀看5部影片各寫1份心得,即有5次抽獎機會)。
4. 惟不論填寫份數,每人僅限抽中1項獎品,非本影展電影之心得,恕無法參加抽獎。
(四) 抽獎獎品:無線藍牙音響2台、無線藍牙耳機2副、行動電源2台、超商新臺幣200元禮 券30份。
(五) 中 獎 名 單 公 告 : 115 年 11 月 18 日 ( 星 期 三 ) 公 告 於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網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Career),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
(六) 領獎須知:
1. 領獎程序:
(1) 中獎名單公布後,請中獎者務必於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前提供獎品 收件地址及聯絡電話。
(2)列印並簽署附件二115年度生涯影展「寫心得抽好禮活動」未使用 AI 生 成(或協作)切結書正本、附件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及附件四 115年度生涯影展「寫心得抽好禮活動」獎品領取簽收單等3項文件(以上檔案 可至【115年度生涯影展專區】之「實施計畫」頁面下載)。
(3)請將以上3項文件掛號郵寄至「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輔導室收」 (41265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369號)辦理領獎及查核手續。
(4)領獎期限內未完成相關手續、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中獎權 利。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金額若超過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 所得稅申報。
3. 獎品恕無法寄送海外地區。
4. 中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挑選顏色或轉讓中獎權利。
5. 獎品之保固和維修,以其原廠商之服務條款為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6. 獎品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承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不另行告知。
伍、參加者於參加本影展相關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影展之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之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陸、參加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以下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柒、本影展相關活動參加者可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且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則視同放棄中(得)獎權利,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捌、本活動旨在啟發參加者探究生涯議題,參加本影展之觀影心得,須具原創性,不得使用任何 AI 工具獨立創作或作為輔助工具創作,及不得有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冒用他人名義或 以他人作品頂替之情形及其他任何與智慧財產權爭議有關之行為,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之權利,且投稿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玖、本影展諮詢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生涯輔導資源中心,電話及聯絡人:(04)2487-5199 分機721 劉小姐、722 王小姐,電子信箱:career@mail.dali.tc.edu.tw。
拾、承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增補公告之。
{{ $t('FEZ012') }}
{{ $t('FEZ003') }}2026-10-06
{{ $t('FEZ014') }}2026-11-05|
{{ $t('FEZ004') }}2026-10-06|
{{ $t('FEZ00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