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6月16日社家幼字第 1100601135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被 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以落實我國兒少表意權推動事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 社會福利基金會製作旨揭手冊,分贈各機關單位參閱。
三、手冊電子檔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C資訊網 (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專區; https://reur1.cc/KAQ6ye)。
四、本案聯絡人:江雨潔,04-22502860。
{{ $t('FEZ003')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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