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衛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旨揭總體計畫規劃辦理「中小學大隊接力暨參加教育部110 學年度第13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大隊接力代表隊選 拔」、「國小師生樂樂棒球比賽」、「中小學躲避球賽」、「國小健身操比賽」等4項子計畫,承辦學校、註冊時間、比賽時程、領隊技術會議及比賽地點詳如附件。
二、為鼓勵親師生一起來運動、玩運動,落實普及化運動之精神,旨揭賽事「中小學大隊接力比賽」、「國小師生樂樂棒球比賽」、「中小學躲避球賽」等3項競賽規劃行政組比賽,將邀請學校、本府各局(處)及本局各科(室)、六大家長團體、教師團體、社區大學及樂齡中心等組隊參加。
三、為落實班際性普及化運動推廣,鼓勵師生多運動健康促進,請各校踴躍參加運動樂活系列活動,本局部分補助各校參加本比賽(進入市賽者)之經費,參加市賽隊伍每隊每項目補助4,000元(含大隊接力),補助項目包含保險費、交通費、膳費、水及營養補給品…等,經費動支前應填具經費概算表,經主辦會計及校長核章後始得執行。
四、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本賽場防疫規劃如下 ( 本賽場防疫規劃隨防疫規定持續滾動式調整,未盡事項依教育部防疫管理指引及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一)實名制:採團進團出,且須有帶隊人員同行;請各隊進場前繳交當日上午體溫量測表(含帶隊人員),承辦學工作人員於賽會場地出入口(單一出入口)前隨機抽查體溫,未繳交者須全隊當場量測體溫始得入場,不開放家長與一般民眾等人員進場觀賽。
(二)分區分流:設置預備、比賽區及休息區等3區分區分流, 並依屆時警戒等規定之集會活動人數規定辦理。
(三)選手參賽務必取得家長同意方參賽,競賽期間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流鼻涕或喉嚨痛等)、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請儘速就醫,以兼顧學生權益及安全。
(四)出隊前各隊量測人員務必自行確認隊員就醫狀況,於 驗完後核實勾選是否已就醫之紀錄。
(五)會場內禁止飲食(除飲用水外),參賽學校應事前備妥足夠量之個人裝備瓶裝水且不共用或分裝飲用,賽後自行回收。 (六)本賽會需使用之比賽場地及相關器材設備,輪替使用前澈底清潔消毒並增加消毒頻率。
五、積極推廣普及化運動績優學校、承辦學校及優勝學校獎勵請依旨揭總體計畫第玖點規定辦理。
六、本局核予各競賽種類(含分區大隊接力及躲避球競賽)領隊會議,及由本局召開之承辦單位工作協調會議與會人員及 工作人員、競賽期間承辦(協辦)學校工作人員(含競賽前1 日場地佈置)、參賽各校工作人員(至多2人)、領隊(1 人)、參賽教師及裁判人員,均得以公假登記(具教師身分者,課務排代),若逢假日得於1年內核實補休,惟課務自理。
七、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各運動賽會競賽期間選手尚無法脫下口罩進行比賽,建議各分區辦理大隊接力競賽期程調整至110年11月至12月期間再行辦理。倘因疫情取消或調整期程,調整之期程請以修正後競賽規程實際賽會期間為核定公假排代日期,請各校報名後自行關注賽事公告,將不另行發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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