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112年3月30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120554204號函辦理。
二、為弘揚倫理道德、端正社會風氣;鼓勵國人發揚互助美 德,長期行善,共建溫馨祥和社會,本市配合辦理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
三、選拔對象分為社會組及學校組,凡設籍、現居學或任職新北市行政區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紀錄,長期行善(所行 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 範圍內應為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 樹立典範,足資接受新北市表揚者均得依據本辦法推薦。
四、請有意推薦者依附件推薦資料包括紙本(正副本各1份)及電子檔。紙本資料請逕寄至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4樓402室-林月嬌收),電子檔應至少包括推薦表及受推薦人自傳,並請於111年7月5日(三)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gpgd.tw@gmail. com或dongfan23@gmail.com,俾利辦理後續相關選拔業。如有本案任何問題,請逕洽該會林月嬌小姐,電話: 0937-09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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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4-10
{{ $t('FEZ014')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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