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衛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暨本府113年12月9日新北府環空 字第1132406904號公告「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辦理。
二、為提醒市民朋友遵守本府空氣品質維護區規定,本局提供宣導單電子檔如附件(宣導單圖檔下載網站: https://ppt.cc/fzWaix),四格漫畫宣導,共同提升本市空氣品質及柴油車、機車、施工機具之定檢率,維護市民健康。
三、宣導文字,內容如下:「板橋雙子星空維區今年起管制柴油大小貨車機車及施工機具。違者處500至6萬元詳情請洽29651501。」。
四、如仍有任何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 分)逕洽本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空維區諮詢專線(02) 2965-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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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14
{{ $t('FEZ014') }}2025-02-13|
{{ $t('FEZ004')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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